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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修服务条款
- 所有产品保修期为三年(注一)。
- 产品是否在保修期内是由产品序号所决定。
- 如产品是在保修期内,客户可享有免费维修服务,否则客户需自行缴付有关的维修及零件费用。
- 客户必需负责维修产品往来维修中心之运输费用。
- 客户请清楚列出发件人、联络电话及回邮地址,以便维修中心与客户联络。
- 保修并不包括意外、疏忽、尝试自行维修、或因运输而引至之损坏。
注一: 由2000年七月一日后售出的所有飞利浦闭路电视、及2002年8月1日后售出的所有公共广播、会议系统产品 均可获厂方提供之三年免费保修期, 而录象机磁头、监视器显像管及TC型号的云台则例外, 只提供一年保修服务; 又OEM产品及零配件等非飞利浦之品牌将一律由原制造商提供保修服务,扬声器、变压器、安装配件、消耗品、信号线、脚架、软件等产品不享有保修。如有争议,以博世之解释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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